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2015年05月04日 10:1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4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依法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4月27日,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学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胡学凡,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学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自己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学凡简历     

  胡学凡,男,汉族,1955年5月生,安徽绩溪人,1982年7月入党,1973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3年5月—1975年8月 在安徽省徽州农村插队

  1975年9月—1977年8月 在安徽省歙县五七大学读书

  1977年9月—1979年7月 在安徽省屯溪阳湖五七中学任数理化教研组组长

  1979年8月—1983年3月 在安徽省屯溪市教育局任物理教研员、局团委书记

  1983年4月—1983年9月 任安徽省屯溪市团委副书记

  1983年10月—1993年7月 先后任安徽省徽州地区团委副书记、黄山市团委书记

  1993年8月—1997年4月 任黄山市旅游局局长

  1997年5月—1999年1月 任黄山市徽州区区委书记

  1999年2月—2003年6月 任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黄山旅游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长

  2003年7月—2009年6月 任黄山市委副书记(其间:2003年—2008年兼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08年起兼任市委党校校长)

  2009年6月 任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3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学凡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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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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