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原副州长、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唐浩(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该案经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处审查起诉。日前,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唐浩,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浩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唐浩简历
唐浩,男,汉族,1968年8月生,四川遂宁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四川大学经济思想史专业),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工作后,历任:遂宁市中区南强小学教师、南强中学教师、辅导员,市招生办政考专干,市直机关工委干事、办公室负责人,市中区西宁乡党委副书记(下派);蓬溪县大石镇党委副书记,鸣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简阳市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资阳地区台侨外事旅游局副局长;资阳市台侨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书记;资阳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副主任;四川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四川省经济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四川省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四川省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凉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2013.06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2014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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