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孙鸿志、廖永远立案侦查(图|简历)

2015年06月15日 13:0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5日综合报道(尹彦宏)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孙鸿志简历 

  孙鸿志,男,汉族,1965年9月生,吉林蛟河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阜新矿业学院电气工程系电气自动化专业、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

  1986.07-1990.09 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自动控制室研究人员、助理工程师(其间:1986.07-1989.09 在阜新矿业学院电气工程系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习,1989.09 获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

  1990.09-1995.03 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公司科技中心工程师、科技处科长

  1995.03-1997.01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实业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

  1997.01-1998.03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1998.03-1999.05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副主任(副厅级)

  1999.05-1999.11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兼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所长(副厅级)(期间:1999年4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证书)

  1999.11-2001.07 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2001.07-2001.11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2001.11-2004.09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9.09-2004.07 在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习,2004.06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4.09-2005.01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5.01-2006.03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03-2006.12 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12-2010.12 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7.01-2008.09 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1.01-2013.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

  2013.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4.12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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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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