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马伟灵被起诉(图|简历)

2015年06月16日 10:1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6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受贿一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马伟灵简历

  马伟灵,男,1963年8月生,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人,汉族,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3.09—1987.07中山大学法律专业读书;

  1987.07—1988.07省公安厅研究室见习;

  1988.07—1991.10省公安厅研究室科员;

  1991.10—1992.04省公安厅办公室科员;

  1992.04—1994.09省公安厅办公室副科长(1991.10—1994.10担任宋志英同志秘书);

  1994.09--1996.09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1995.2-1996.9挂任佛山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6.09—1997.06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科科长;

  1997.06—1998.07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

  1998.07—2001.04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1.04—2004.02省公安厅610办公室副主任(1998.9-2001.7参加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4.02—2005.09省公安厅治安局综合处处长;

  2005.09—2009.12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2004.12-2005.12担任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政委,执行维和任务);

  2009.12—2010.04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副厅级);

  2010.05—2011.09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9—2011.12汕尾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12—2012.01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1-2013.06汕尾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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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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