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宁6月25日综合报道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党委委员、自治区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秋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秋华在担任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
陈秋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研究,报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秋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秋华简历
陈秋华,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湖南娄底人,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教授。
历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处长,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防城港市委副书记、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5.03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