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7月28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德内大街塌陷事件涉事业主李某俊、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某及卢某雇佣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李某轮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李某俊于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间,违反建筑施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将自己所购买的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内的建设改造工程委托给无建筑资质条件的被告人卢某的个体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被告人李某俊要求被告人卢某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被告人卢某除了负责管理、指挥施工外,还指派无执业资格的被告人李某轮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指挥等工作。2015年1月24日3时许,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破坏,西侧毗邻的四层办公楼东段结构受损其中一层的部分外墙倒塌,同时造成了德胜门外大街由北向南交通中断,德胜门西大街、鼓楼西大街和新街口北大街交通拥堵,并且影响相关居民和多家单位正常的生活和办公秩序。
经鉴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290余万元。
被告人李某轮于2015年1月24日在施工现场被当场抓获。被告人卢某于2015年1月31日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李某俊于2015年2月10日经网上追逃被公安机关抓获。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