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0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日前,经上级院指定管辖,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资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立案,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陈正权简历
陈正权,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四川眉山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9.09-1981.08 四川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81.08-1987.09 乐山市眉山县公安局工作
1987.09-1995.03 乐山市眉山县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88.09-1990.07在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5.03-1996.06 乐山市眉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6.06-1997.12 乐山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
1997.12-2000.02 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0.02-2003.11 乐山市公安局局长(其间:2000.03-2000.05在公安部青干班学习;2000.03-2002.01在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11-2004.01 德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4.01-2007.11 德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7.11-2011.07 德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7 资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05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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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