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任免刘艳玲、韩宪军、杜学军、伏瑞峰、孟苏荣等职务

2015年12月12日 15:5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刊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消息,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情况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任命:

  刘艳玲同志为自治区监察厅巡视员。

  免去:

  刘艳玲同志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

  韩宪军同志为兴安盟盟长。

  免去:

  杜学军同志兴安盟盟长职务。  

  任命:

  张喜荣同志为自治区教育厅副总督学(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喜荣同志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

  伏瑞峰同志为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

  何雨春同志为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燕同志为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任命:

  白晨同志为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

  赵东海同志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

  李文阁同志为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国权同志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

  高聚林同志为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

  王启录同志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任命:

  包烂漫同志为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

  任命:

  温建华同志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任命:

  王文生同志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  

  任命:

  李春生同志为自治区商务厅副巡视员。

  任命:

  石玉芝同志为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副巡视员。

  任命:

  唐一雄同志为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  

  任命:

  王林同志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免去:

  千梅海同志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

  宝山同志为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任命:

  苏锁龙同志为自治区水利厅副巡视员。

  免去:

  高桂英同志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职务,退休。  

  免去:

  苗雨同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

  张洁民同志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

  孟苏荣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

  平子良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

  桑以琳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

  马冀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

  尚世友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

  吴秀兰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

  白拉都格其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

  张元凯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退休;

  钱灵犀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退休;

  李振东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退休;

  阿龙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退休;

  斯日古楞同志自治区政府参事职务,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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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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