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勐海县县长岩总、副县长方忠和李志伟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01月05日 14:2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5日综合报道 据云南西双版纳州纪委消息:经西双版纳州委批准,西双版纳州纪委对勐海县政府县长岩总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1年至2014年,岩总在担任勐海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在与有关企业土地开发合作过程中,因不正确履职,造成国有权益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研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岩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西双版纳州委批准,西双版纳州纪委对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方忠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08年至2015年,方忠在担任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勐海县财政局局长、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礼金,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研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方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西双版纳州委批准,西双版纳州纪委对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李志伟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1年至2014年,李志伟在担任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在与有关企业土地开发合作过程中,因不正确履职,造成国有权益损失,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研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伟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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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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