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石家庄1月7日综合报道 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省环保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李葆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葆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并已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葆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葆简历
李葆,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大学普通班学历,1975年入党。
1974年在河北省赵县插队。
1976年12月至1979年9月在河北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79年9月任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编辑部记者、编辑;
1983年9月任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员;
1984年12月任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政文处副处长;
1988年10月任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政改处副处长;
1989年6月任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政改处处长;
1992年2月任河北省曲阳县县长、县委副书记;
1996年3月任保定市乡镇企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1年11月任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2002年7月任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2008年6月任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2008年7月任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2009年2月任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
2009年3月任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2014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