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石家庄1月7日综合报道 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潘晓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潘晓东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晓东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潘晓东简历
潘晓东,男,满族,1962年11月出生,河北易县人,中共党员,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先后在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省交通厅项目办、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厅基建管理处工作。
2009年12月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兼任总工程师;
2010年2月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任总工程师;
2012年9月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4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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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