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宝鸡1月21日综合报道 据陕西宝鸡日报消息,1月20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贺东为宝鸡市公安局局长;免去张安新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贺东,1968年5月生,此前担任宝鸡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张安新,1961年2月生,2015年7月调任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贺东简历
贺东,男,生于1968年5月,子洲县人,1991年6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7.07--1991.07 重庆交通学院港航工程专业学生;
1991.07--1992.08 黄陵县农村社教办干部;
1992.08--1996.04 黄陵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文书、干部科干事;
1996.04--1998.12 黄陵县委副科级组织员;
1998.12--2001.01 黄陵县仓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01--2002.12 黄陵县仓村乡党委书记(2002.03—2002.12参加省委党校一年制优秀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12--2006.07 甘泉县副县长;
2006.07--2007.01 太白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7.01--2008.06 太白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06--2013.09 太白县委书记;
2013.09--2013.10 宝鸡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3.10 宝鸡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6.01 宝鸡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