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8日综合报道 据云南楚雄州纪委消息:日前,楚雄州纪委对南华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李学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学明在担任南华县红土坡镇政府副镇长、镇党委副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
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楚雄州纪委审议并报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学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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