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陈清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陈清
现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挂职)
拟推荐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区长人选
男,50岁(1966年1月生),汉族,吉林吉林人,1992年6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北京市委党校党建专业),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办副主任、团区委书记、区政府办主任,区长助理、区政府办主任,区委常委、区政府办主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副区长,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2014年9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3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