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安徽省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王新祥为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因工作变动,王琦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琦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王琦简历
王琦,男,汉族,肥东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
1995年7月至2004年11月历任安徽医科大学医学系思想政治辅导员、学生处秘书、团委副书记、学工部(处)副部(处)长、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4年11月至2007年8月历任共青团安徽省委学校部副部长、权益部副部长、权益部部长;
2007年8月至2012年11月任共青团安徽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挂任省信访专员);
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青联主席;
2013年8月至2013年10月挂职任宿州市政府副市长;
2013年10月任六安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5年11月任六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5年12月任六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统战部长。
2016年3月任六安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十一届省政协常委、共青团十七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