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拉萨7月4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饶琼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饶琼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公车私用,挥霍浪费公款;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项目资金。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及非法占有项目资金等问题涉嫌犯罪。
饶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饶琼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饶琼简历
饶琼,女,汉族,重庆市合川区人,1962年11月生,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79年5月至1987年8月,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工程局工作;
1987年8月至1991年9月,任西藏开发事业局矿业开发公司销售科科长;
1991年9月至2015年1月,历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新鼎大酒店总经理、西藏永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5年1月,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西藏永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