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8日综合报道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和田市委原书记陈远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远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他人支付高档豪华酒店住宿及餐饮费用,违规私自占用扣押车辆并进行超标准装修;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现金和购物卡;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严重违反群众纪律, 在政府专项资金分配中骗取侵吞公款,侵犯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 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陈远华身为党的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远华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陈远华简历
陈远华,男,汉族,四川三台人,1965年11月出生,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入党。
1982.10--1988.05 新疆36145部队服役;
1988.05--1988.11 和田地委党校学习;
1988.11--1989.04 和田县巴格其镇党委秘书;
1989.04--1992.03 和田县委宣传部干部;
1992.03--1994.01 和田县委办公室秘书(其间:1989.09--1992.07 自治区党委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4.03--1996.04 和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6.04--1999.05 和田县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4.08--1996.12 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05--2004.11 和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4.11--2006.05 和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05--2011.07 和田地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县级)(其间:2009.09--2010.01 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
2011.07--2013.12 洛浦县县委书记;
2013.12--2016.04 和田市市委书记;
2016.04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