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许昌11月2日综合报道 2016年10月21日,河南许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任命柏启传为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免去王堃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免去赵振宏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据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柏启传此前担任许昌市公安局局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王堃现任许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赵振宏已任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柏启传简历
柏启传,男,回族,1961年9月生,河南省固始县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1.10—1989.12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公安局刑侦队、办公室、西关派出所工作;
1989.12—1990.04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1990.04—1995.03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5.03—1998.04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安局局长;
1998.04—1999.05 河南省信阳地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1999.05—2004.01 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8.09—2000.07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2004.01—2006.09 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
2006.09—2014.03 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侦察员;
2014.03—2016.10 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6.10—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