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任广西高院党组书记 罗殿龙不再担任(图|简历)

2016年11月04日 13:5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南宁11月4日综合报道(尹彦宏)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黄克同志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罗殿龙同志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黄克,壮族,1956年11月生,曾任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今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殿龙,壮族,1952年5月生,曾任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1月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黄克简历 

  黄克,男,壮族,1956年11月生,广西东兰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1975. 01—1976.12广西东兰县三石公社公平大队屯达生产队队长、大队团支书、民兵营副营长

  1976. 12—1977.10广西东兰县电影站工作员

  1977. 10—1981.10共青团广西东兰县委员会干事、副书记

  1981. 10—1984.04广西东兰县武篆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4. 04—1989.09广西东兰县委副书记(其间:1984.09—1986.06广西自治区党委党校干部培训班政治专业学习)

  1989. 09—1990.09广西东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0. 09—1992.12广西东兰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 12—1997.03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其间:1993.09—1995.12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05—1996.09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广西领导干部赴美培训班”学习)

  1997. 03—1998.06广西河池地区行署副专员,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其间:1997.05—1997.11挂职任国家财政部国债司副司长)

  1998. 06—1999.07广西河池地区行署副专员(1998.04—1998.09美国肯塔基默尔黑德州立大学研修现代经济管理)

  1999. 07—2002.02广西柳州地区行署副专员

  2002. 02—2002.12广西柳州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2002. 12—2004.06广西来宾市委副书记(2002.09—2003.01中央党校西部地区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 06—2005.05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2005. 05—2006.08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4.03—2006.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

  2006. 08—2006.0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6. 09—2008.0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2005.05—2007.06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学习)

  2008. 01—2008.02广西崇左市委副书记

  2008. 02—2013.01广西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班学习)

  2013. 01—2013.02广西崇左市委书记、市长

  2013. 02—2016.01广西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 01—2016.1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6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届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政协第十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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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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