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乔生被公诉(简历)

2016年11月18日 16:5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福州11月18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乔生(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日前,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乔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乔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乔生利用担任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副书记、中共厦门市委副秘书长、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乔生简历 

  黄乔生,男,汉族,福建省南安市人,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哲学系,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

  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厦门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团工委书记、团市委常委,厦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同安区委副书记,厦门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11年12月起任思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5年7月起任火炬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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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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