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有为任沈阳市代市长 潘利国辞去市长职务(图|简历)

2016年12月10日 09:4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沈阳12月10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沈阳日报》消息,12月9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姜有为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姜有为为沈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接受潘利国辞去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姜有为,1967年9月出生,原任吉林省副省长,近日已任沈阳市委副书记。 

    潘利国,1957年8月生,曾任辽宁省副省长,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今年11月沈阳市委换届,潘利国不再担任市委常委、副书记职务,近日已提名为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姜有为简历

  姜有为,1967年9月出生,汉族,吉林农安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理学学士,管理经济学硕士。

  1985.09—1989.07,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生

  1989.07—1994.10,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10—1995.04,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04—1996.04,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04—1997.02,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02—1999.02,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02—1999.05,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05—2000.12,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12—2004.04,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04—2005.07,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3.06—2004.06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5.07—2006.07,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2005.09—2007.04兼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6.07—2008.01,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7.04—2008.01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08.01—2009.02,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02—2009.0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03—2010.07,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04兼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2010.07—2011.01,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1—2011.06,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6—2013.03,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03—2015.10,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5.10—2015.11,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5.11—2016.12,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12— 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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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政府领导名单和简历

  潘利国简历

  潘利国,男,汉族,1957年8月生,1976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历任辽宁省铁法矿务局晓南矿技术员,生产科长,采煤队长,副矿长;辽宁省铁法矿务局副局长,抚顺矿务局局长;辽宁省铁岭市委常委、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2.12-2004.02 任辽宁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厅级)

  2004.02-2006.01 任辽宁省委副秘书长

  2006.01-2007.01 任阜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01 任阜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12 阜新市委书记

  2012.01 铁岭市委书记

  2013.01 辽宁省副省长

  2015.01 辽宁省副省长,沈阳市委副书记、提名市长

  2015.02 辽宁省副省长,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03 沈阳市委副书记(至2016年11月)、市长

  2016.12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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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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