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同柱辞去东营市副市长职务 赵峰任市公安局局长

2017年01月06日 17:4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东营1月6日综合报道 山东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接受杨同柱辞去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任命:赵峰为东营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朱晨曦的东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朱晨曦日前已任山东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列副巡视员第一位)。

  杨同柱简历

  杨同柱,男,1958年9月生,汉族,山东寿光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入党。

  1978年4月至1980年7月北镇农业学校农学专业学生;

  1980年7月至1984年9月垦利县胜利乡农技站技术员;

  1984年9月至1987年3月垦利县胜坨乡农技站副站长;

  1987年3月至1988年3月垦利县胜坨乡党委副书记;

  1988年3月至1990年10月垦利县胜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0年10月至1994年10月垦利县胜坨镇党委书记;

  1994年10月至1995年11月垦利县县长助理、党组成员,县水稻农场场长(1992年7月至1995年7月在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班文秘专业学习);

  1995年11月至1997年2月垦利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996年9月至1999年1月在山东省委党校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2月至2000年3月垦利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垦利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东营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东营市林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4年7月至2008年2月东营市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年2月至2011年11月利津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利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东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利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东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年3月至2016年11月,东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东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6年12月,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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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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