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原副市长刘柏洪被"双开" 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利

2017年01月18日 16:1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8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清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柏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柏洪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未经批准多次因私出国(境);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用地指标审批、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柏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柏洪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柏洪简历 

  刘柏洪,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广东清新人,1985年4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1985.04--1990.11清远县清城镇政府干部(其间:1986.09--1989.07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专班审计专业学习)

  1990.11--1992.10清远市清城区城市工作办公室干部

  1992.10--1993.06清远市清城区下廓街道经济办主任、下廓实业发展公司经理

  1993.06--1997.07清远市清城区下廓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经济办主任,下廓实业发展公司经理

  1997.07--1998.01清远市清城区附城镇党委副书记

  1998.01--1998.10清远市清城区附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10--2001.06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党委书记

  2001.06--2003.03清远市清城区政府区长助理

  2003.03--2005.01清远市清城区委常委(其间:2001.09--2004.11在湖南大学网络教育财政学专业学习)

  2005.01--2006.11佛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6.11--2008.06清远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8.12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10.06清远市清城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0.06--2010.09清远市清城区委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0.09--清远市清城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党组书记

  2012年1月当选为第六届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06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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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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