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依法对李洪海、张晓玉、林先好决定逮捕

2017年01月22日 15:4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济南1月22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天桥区区委原副书记、区长李洪海(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张晓玉(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林先好(副局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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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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