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23日发布消息,日前,湖南省益阳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霖(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霖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霖,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霖在担任益阳市市政府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霖简历
李霖,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湖南南县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
历任南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大通湖区委书记,益阳市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益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2009年2月至2009年7月任益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2009年7月任益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
2015.11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