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海口2月17日综合报道 海南党建网近日发布一批干部任免信息(2017年1月),具体情况如下:
免去刘容平的省纪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龙生同志任省会展局局长,免去省服务贸易促进局局长职务;
程瑗同志任省服务贸易促进局局长;
陈莹同志任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汪葛平同志任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免去省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陈洁同志任省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王平同志任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
云惟雄同志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符芳海同志任省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党委委员,其原省盐务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撤销自然免除;
徐刚同志辞去省政协常委(专职)职务;
丁伯东同志辞去省政协常委,免去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晓川同志辞去省政协常委职务;
尹炼同志辞去省政协常委职务;
高光辉同志任省总工会副巡视员;
林举兴同志任省总工会副巡视员;
胡曙光同志任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免去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杜明娥同志任海南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纪委书记,免去海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职务;
梁谋同志任海南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免去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职务;
刁晓平同志任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试用期一年)、纪委书记,免去海南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职务;
过建春同志任海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免去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副院长职务;
符成彦同志任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武雪丽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免去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宋家法同志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免去文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李顺华同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黄胜春同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徐伟同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职务,另有任用;
曾广津同志任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免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周廷星同志任三亚市城郊检察院检察长,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免去吉星霖同志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职务,另有任用;
陈铭同志任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免去张玉萍同志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另有任用;
黎家雄同志任屯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培师同志任屯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陈志新同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免去吴井光同志省农业厅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免去陈文河同志省农业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免去陈昌伟同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免去冯勇同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免去吴坤平同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免去陈昌达同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王高海同志辞去省政协常务委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免去龙咏梅同志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免去万才云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免去吴建萍同志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办理提前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2月起计算;
免去符江同志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免去袁克克同志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海南海外联谊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韩美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0月起计算;
陈一华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王忠江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3月起计算;
林明忠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董新月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王兴胜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黄月琼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裴秋玉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郭祥理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林智勇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肖若川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李星桐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7年1月起计算;
黄本二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黄秀香同志办理提前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2月起计算;
王进高同志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