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攀枝花3月30日综合报道 据四川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攀枝花市委同意,市纪委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正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钟正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钟正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正明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钟正明涉嫌犯罪的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钟正明简历
钟正明,男,汉族,1966年6月生,四川米易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7月至1991年7月,在米易中学工作;
1991年7月至1992年6月,任米易县团委副书记;
1992年6月至1997年11月,任米易县团委书记;
1997年11月至2003年3月,先后任米易县文教局副局长、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2003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米易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05年9月至2007年1月,任米易县白马镇党委书记;
2007年1月至2011年7月,任米易县政府副县长;
2011年7月,任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7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