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1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巡视员黄爱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爱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爱国,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爱国利用其担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爱国简历
黄爱国,男,汉族,湖北荆州人,中共党员,1973年8月参加工作。
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毕业,华中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研究生、工学硕士学位。
曾担任荆门市二轻工业局局长,荆门市掇刀区委副书记、区长、政协主席,沙洋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年11月任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6.05 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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