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佛安被免去广东省副省长职务 已调海南省任职(图|简历)

2017年06月03日 13:1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广州6月3日综合报道 2017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免去蓝佛安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免去曾志权的广东省财政厅厅长职务,免去王芃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任命戴运龙为广东省财政厅厅长,任命张少康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蓝佛安,1963年出生,曾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广东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韶关市委书记等职务,2016年1月升任广东省副省长,今年3月已调任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蓝佛安简历 

  蓝佛安,男,1962年6月生,汉族,广东惠东人,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1985.08 湖北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学习

  1985.08—1988.11 财政部预算司中央处办事员、科员

  1988.11—1993.03 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03—1995.03 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95.03—1999.03 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

  1999.03—2001.10 广东省东莞市副市长

  2001.10—2007.04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2007.04—2008.03 广东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其间:2007.09—2008.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3—2015.03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2006.09—2009.06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15.03—2016.01 广东省韶关市委书记

  2016.01—2017.03 广东省副省长

  2017.03— 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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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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