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惠州6月15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黄仕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仕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插手人事安排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仕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仕芳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仕芳简历
黄仕芳,男,广东博罗人,汉族,1953年2月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 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9月后,任博罗县福田公社依岗大队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为1975年1月);
1973年9月后,在华南农学院农学系遗传选种专业读书;
1976年12月后,任惠阳地区农业处种子科干部;
1983年12月后,任惠阳地区农业处种子科副科长、种子公司副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1985年12月后,任惠阳地区农业处副处长、党组副书记;
1988年10月后,任惠州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89年3月后,挂职任博罗县副县长;
1990年5月后,任博罗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5年3月至7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中青年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年7月后,任惠城区委书记;
1998年6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惠城区委书记;
2002年8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年6月后,任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6年10月起兼任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6年12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年1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0年12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正厅级干部);
2011年2月后,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1年3月,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2017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