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吉林9月20日讯 据吉林省吉林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吉林市委批准,吉林市纪委对桦甸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凤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凤新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王凤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凤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追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凤新简历
王凤新,男,1952年5月出生,汉族,吉林省桦甸市人,1971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入党。
历任:桦甸县常山镇党委书记、桦甸市政府市长助理;桦甸市副市长、桦甸市人大副主任;吉林粮食集团桦甸公司总经理;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粮油运销总公司总经理等职。2012年5月从桦甸市人大退休。
2017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责任编辑:陈紫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