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沧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志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朱志明违反政治纪律,转移财产,订立攻守同盟,妄图逃避和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朱志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志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朱志明简历
朱志明,男,汉族,1963年1月生,沧县人,1985年6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学位,副研究员。
1979.09-1983.08 河北农业大学邯郸分校兽医专业学习
1983.08-1990.09 沧县科协干部
1990.09-1993.04 沧县马落坡乡副乡长、计生办主任
1993.04-1995.05 沧县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
1995.05-1996.04 沧县旧州镇党委书记
1996.04-1998.02 沧县旧州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1997.02-1998.01在省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1998.02-1998.12 沧县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
1998.12-2001.06 市农林科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1.06-2003.02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农林科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3.02-2003.09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委员
2003.09-2007.05 河间市委副书记(正处级)(2003.07-2003.12在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7.05-2007.07 河间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7.07-2013.04 河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04-2016.12 河间市委书记
2016.12-2017.04 沧州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7.04 沧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7.06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