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9日讯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江(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永江简历
王永江,男,汉族,1957年3月生,山东曹县人,大学文化,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菏泽市(县级)副市长、菏泽市牡丹区副区长、牡丹区委副书记,
2006年12月任单县县委书记,
2010年12月任菏泽市委常委、单县县委书记,
2011年12月任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7年3月不再任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