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协原副主席苏春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简历)

2017年11月22日 09:4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2日讯 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省纪委对唐山市政协党组成员苏春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苏春生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并涉嫌犯罪。

  苏春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春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苏春生简历 

  苏春生,男,1959年12月生,汉族,河北省唐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入党。

  1996年3月至2000年5月,任唐山市交通局勘察设计院院长;2000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唐山市建委总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07年10月,任唐山市建设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唐山市建设局局长;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唐山市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2009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13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唐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2017年4月,唐山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7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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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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