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章永不再担任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图|简历)

2017年11月30日 16:2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 11月30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免去陈章永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章永,1964年8月生,曾任杭州市纪委副书记,台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浙江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宁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宁波市监察委主任等职务。日前,陈章永已调任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章永简历 

  陈章永,男,1964年8月生,浙江诸暨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历任吉林农业大学学生;杭州中药二厂助理工程师;杭州市纪委控申室、宣教室干事、副主任干事;杭州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主任,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杭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杭州市纪委副书记;台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5.08 浙江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7.02宁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04宁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任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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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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