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昕拟任天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简历)

2018年01月08日 08:22   来源:天津日报   

天津市市管干部提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林旭昕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林旭昕,男,汉族,1972年7月生,天津市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拟任副局级领导职务。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8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联系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300046);举报网站:www.tj12380.gov.cn;短信举报:15002212380(仅限接收短信举报使用)。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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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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