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原副市长谢春森被双开 伙同其子收受巨额财物(图|简历)

2018年01月27日 10:3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河源1月27日讯 据广东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河源市政府党组成员、原副市长谢春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谢春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亲属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得巨额经济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子的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其子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谢春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特权思想严重,法纪观念淡漠,亦官亦商,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春森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谢春森简历

  谢春森,男,1957年3月生,汉族,广东省连平县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1976年09月--1981年01月 任连平县陂头公社金中大队干部

  1981年01月--1984年10月 任连平县陂头派出所民警

  1984年10月--1986年08月 任连平县陂头区公所副区长兼农工商公司经理

  1986年08月--1988年04月 任连平县陂头区公所党委副书记、区长,陂头镇委副书记、镇长

  1988年04月--1990年04月 任连平县陂头镇党委书记

  1990年04月--1998年04月 任连平县政府副县长

  1998年04月--1999年07月 任中共连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9年07月--2004年05月 任河源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年05月--2017年01月 任河源市政府副市长

  2017年01月 河源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7.06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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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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