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希、宋寒松不再担任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图)

2018年04月28日 08:1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卢希

宋寒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综合报道 据中国人大网消息,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免去卢希(女)、宋寒松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人物库资料显示,卢希,女,1959年10月出生,曾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局级),2015年1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日前已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宋寒松于今年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卢希简历

  卢希,女,汉族,1959年10月出生,河北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0月参加工作,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79年10月北京市公安学校学习。1980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干部、副主任科员、分局团委副书记。

  1989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宣传处副主任科员。

  199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厅副主任科员、政治部主任科员、副处级助理检察员、正处级检察员。

  1998年12月,北京市委政法委调研员、纪检处处长、干部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干部处处长。

  2006年10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06年11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

  2009年12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3年7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局级)、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

  2018年3月,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

  2018年4月,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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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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