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广州5月9日讯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原局长吴升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升文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吴升文简历
吴升文,曾用名吴升水、吴昇文,男,汉族,1953年7月1日出生,广东汕头人,大学学历,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09-1974.10 广东省湛江生产兵团8师示范10连、2连文书、副指导
1974.11-1976.09 广东省财政学校税务专业中专学习
1976.09-1982.05 广东省财政厅税务局干部
1982.05-1984.12 深圳市税务局对外税政科科员、副科长
1984.12-1986.03 深圳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局长
1986.03-1993.11 深圳市税务局副局长(其间:1989.08-1991.03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税收专业证书班学习)
1993.11-1994.03 深圳市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994.03-1994.09 深圳市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4.09-1998.06 深圳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1995.05-1997.06 中南财经大学财政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1998.06-2010.06 广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1996.09-1999.05 中南财经大学财税专业大学本科学习)
2010.06-2011.04 广东省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1.04-2013.08 广东省地税局巡视员
现已退休
2017.11接受组织审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