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6月1日讯 2018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免去:付万惠的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付万惠,1960年2月生,曾任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盟长,2017年6月起到自治区水利厅任职,近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付万惠简历
付万惠,男,蒙古族,1960年2月出生,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5年9月-1999年2月,包头市郊区政府副区长;
1999年2月-2001年4月,包头市建设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2001年4月-2003年8月,包头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市燃气总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2003年8月-2004年12月,鄂尔多斯市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4年12月-2006年10月,鄂尔多斯市长助理、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年10月-2006年11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年11月-2007年12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东胜康巴什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7年12月-2011年8月,鄂尔多斯市副市长;
2011年8月-2012年3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2年3月-2014年8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4年8月-2015年4月,锡林郭勒盟委委员、盟行政公署常务副盟长;
2015年4月-2017年6月,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盟行政公署党组书记、盟长;
2017年6月-2017年7月,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
2017年7月,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05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