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营口6月1日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高作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作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违规帮助他人办理参公编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对营口开发区管委会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重大损失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高作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作平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高作平简历
高作平,男,满族,1954年6月生,辽宁盖州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营口市委党校大专学历,党政理论专业。
1980年9月,任盖县熊岳公社团委书记;1981年12月,任盖县熊岳镇纪检委员;1985年9月,营口市委党校党政理论专业学习;1987年8月,任盖县熊岳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89年12月,任盖县熊岳镇宣传科科长;1990年12月,任盖县九垄地满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2年10月,任盖州市九垄地满族镇党委书记、镇长;1994年10月,任营口市土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7年11月,任营口市土地局党组书记、局长;2000年3月,任营口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兼市土地局党组书记、局长;2000年6月,任营口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市土地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11月,任营口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其间:2003年3月至2003年5月,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年4月至2002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学习);2006年7月,任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07年5月,任营口市副市长,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3年1月,任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7年2月退休。
2017年10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