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咸阳6月29日讯 2018年6月28日,陕西省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靖辞去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会议决定任命:王靖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靖简历
王靖,男,汉族,1964年11月生,陕西乾县人,大学文化程度,工学学士,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西安矿业学院采矿系通风安全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8年7月至1991年11月,先后任陕西煤炭学校助理讲师、团委书记、校工会副主席。
1991年11月至1995年12月,先后任咸阳市市政建设管理局科员、管理科副科长。
1995年12月至1996年3月,任咸阳市市政工程维修服务公司经理。
1996年3月至1999年1月,任咸阳市市政工程维修服务公司经理,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建公用土地管理办公室主任。
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园林科副科长,市城市绿化办主任。
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咸阳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市政建设总公司)副局长(副经理)。
2001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3年被中央三部委选派到山东淄博挂职担任建委副主任)。
2006年8月至2009年5月,任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9年5月至2013年4月,任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4月至2013年5月,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6月至2018年6月,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8年6月任咸阳市副市长。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