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合肥7月20日讯 据高检网消息,2018年7月13日,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家贵(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家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许家贵,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1月至2014年10月,被告人许家贵利用其担任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资金担保、公司管理、项目合作、职务提任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规决策,为徽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有关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对所属子公司暴露的问题,未采取监管和风险防控措施,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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