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9月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于文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于文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于文涛简历:
于文涛,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内蒙古赤峰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83年7月至1988年12月,赤峰市二中教师、共青团赤峰市第二中学委员会书记;
1988年12月至1990年2月,共青团赤峰市委员会学少部青工农牧部部长;
1990年2月至1993年7月,赤峰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
1993年7月至1995年8月,赤峰市农牧办人秘科科长;
1995年8月至1997年5月,共青团赤峰市委员会副书记;
1997年5月至1999年4月,共青团赤峰市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
1999年4月至2002年1月,敖汉旗旗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喀喇沁旗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
2003年12月至2005年4月,喀喇沁旗旗委书记;
2005年4月至2012年4月,赤峰市财政局局长兼局党组书记;
2012年3月至2017年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8.06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