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宁波9月10日综合报道 2018年6月,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中共宁波市纪委、宁波市监委对宁海县政协原副主席华祥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华祥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华祥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中共宁波市纪委、宁波市监委决定给予华祥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华祥平违纪所得;将华祥平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部分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华祥平在本人撰写的忏悔书中反思,其忘记了党的宗旨、忘记了责任意识,逐渐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没有摆正权力的位置,把公权力当成了交易的砝码,对有利益关联的服务对象送的钱物心安理得地予以接受,缺乏对纪律法律、对十八大后反腐败形势和对社会的敬畏之心,让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愧对组织的培养,也愧对社会和自己的家人。华祥平表示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制裁。
华祥平简历:
华祥平,男,汉族,浙江宁海人,1965年6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95.03-1997.03宁海县财税局检查科科长
1997.03-2003.06宁海县财政局(地税局)检查科(稽查局)科长(局长),城关税务所所长
2003.06-2003.10宁海县城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3.10-2005.04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05.04-2008.01宁海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8.01-2010.11宁海县外经贸局局长、党组书记,县招商局局长,2008.12县侨联副主席(兼)
2010.11-2015.12宁海县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12-2017.02宁海县委办公室主任
2017.02-2018.08宁海县政协副主席
2018.06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