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广安12月2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严春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严春风利用其先后担任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区长,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广安市常务副市长,广安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严春风简历
严春风,男,汉族,1968年4月生,江西瑞昌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4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4月至1995年2月,在昆明工学院工作;
1995年2月至1999年1月,在重庆建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其间:1997年11月起,任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
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任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
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宜宾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1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任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
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任成都市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阿坝州副州长;
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阿坝州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广安市委常委;
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6年11月,任广安市委副书记。
2018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