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朝阳12月29日综合报道 2018年12月27日,辽宁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卓明为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因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东群辞去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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