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焦作1月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魏超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偃师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超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魏超杰在担任孟州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魏超杰简历
魏超杰,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河南新密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5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1998年12月,省纪委干部室工作;
1998年12月—2000年12月,孟州市副市长;
2000年12月—2004年5月,孟州市委副书记;
2004年5月—2004年9月,孟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4年9月—2010年11月,孟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11月—2015年4月,孟州市委书记;
2015年4月—2015年5月,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孟州市委书记;
2015年5月—2015年7月,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孟州市委书记;
2015年7月,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8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