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上海2月1日综合报道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控股公司负责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波简历
1961年出生,1982年8月大连工学院船舶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7月获得大连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历任大连造船新厂造船技术所科长,副所长;经营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年12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兼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公司总经理、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年4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3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18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