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中山7月1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江森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森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至2014年,被告人江森源利用担任肇庆市怀集县县长、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竞拍、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森源简历
江森源,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德庆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3月 肇庆市德庆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3年3月 肇庆市德庆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4年8月 肇庆市德庆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5年7月 肇庆市德庆县委副书记
2006年5月 肇庆市怀集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6年11月 肇庆市怀集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年2月 肇庆市怀集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7月 肇庆市端州区委书记
2015年8月 肇庆市端州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3月 肇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年2月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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